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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UPS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3-7-23 10:25:34

摘要: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UPS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8.报价保证金缴纳单据复印件
  
  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设计、调试、培训、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进行改造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支付90%,质保期后无质量异议付清货款。
  
  4.成交原则: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在财政预算之内最低价成交。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6.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询价响应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为:2013年7月31日11:00前(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或2013年7月31日13:00-13:3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7.投标单位的《询价响应报价表》盖章有效,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无效,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
  
  8.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如无正当理由而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财政部门列为不诚信名单而予以通报,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询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文件的同时提供壹仟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现金解款单、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转账)。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到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
  
  帐户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1102020209000342238
  
  开户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并将汇款单据列入报价文件中。
  
  退回保证金方式:请提供账号、开户号、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便于退回保证金
  
  10.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5158110传真:65816522。联系人:高飞。
  
  11.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联系人:钱伟民联系电话:63457972。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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