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富民县人民医院新建大楼放射科机房防辐工程招标已由昆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调整云南省富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社会[2008]1005号文)批准建设,我公司受富民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放射科防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业主单位: 富民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云南
所属行业: 医疗卫生
富民县人民医院新建大楼放射科机房防辐工程招标公告
富民县人民医院新建大楼放射科机房防辐工程招标已由昆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调整云南省富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社会[2008]1005号文)批准建设,我公司受富民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放射科防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内容:云南省富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4737.2平方米,本项目需新建CT机房1间、DR机房2间、透视机房1间、乳腺机房1间、备用机房1间、多功能胃肠机房1间,以及新建医生办公室、联合控制室、读片室、存片室、值班室、交换间等区域。根据新建机房,配置配套的客入PICS系统自助叫号系统,货物的规格、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融资方投资;
3、工程地点:富民县文昌路中段;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同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条件,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注册需在三年以上,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包括辐射防护类的产品,所投产品需具备卫生部放射防护产品检测中心颁发的防辐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内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6、投标人具有2010年1月1日至今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不得少于3个,原件备查。
7、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入滇备案证。
9、投标主体为代理商的应持有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10、投标主体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