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告标题: 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系统建设(运维)--机房运维项目、应用软件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原公告标题: 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系统建设(运维)--机房运维项目、应用软件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代理: 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
所属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公告标题: 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系统建设(运维)--机房运维项目、应用软件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 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系统建设(运维)--机房运维项目、应用软件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始时间: 2014-01-07 13:20:35 截止时间: 2014-01-15 13:20:40
主题内容: 本项目采购单位由“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更正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特此公告!
附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委托,为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系统建设(运维)--机房运维项目、应用软件运维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在本市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人员及服务能力。
9.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0.业务范围覆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以上第9点、第10点仅针对应用软件运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