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招标编号: HNZB2012-10-218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3-11-03
所属地区: 河北
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1.招标条件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工程翻车机房围护结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华能曹妃甸5000万吨煤码头项目,共建成10万吨级泊位2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7万吨级泊位2个、5万吨级泊位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全长1428米,设计装船能力5000万吨。
2.2招标内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翻车机房围护结构施工。
2.3标段划分:翻车机房围护结构施工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包括:包括翻车机房主体围护结构,翻车机房廊道围护结构,翻车机房和廊道主体部分的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墙,以及生产辅助设施(包括净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锅炉房、除尘泵站、供电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工期:
计划2013年12月1日开工,2014年5月30日完工,工期181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营运资金适合本项目。